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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中央企业十大新闻

  10三大高管落马

  央企反腐倡廉任重道远

  陈同海被判刑: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陈同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康日新被“双规”:2009年8月5日,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张春江被“双规”:2009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负责人证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裁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让阳光遏制腐败

  一段时间以来,国企高管频频落马。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在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打击腐败,严惩不贷庆幸的同时,一丝悲凉越过心头。

  说起来,已经落马的陈同海、康日新、张春江这三人都非等闲之辈。他们是央企高管,更曾是当代的人才、精英。陈同海原就职于国家计委,工作业绩优秀被派到中石化掌控国家石油石化半壁江山;康日新被称做中国的核掌门,是央企百余“一把手”中的唯一的党的十七大中央委员;张春江,中国通信领域年轻有为的改革人物。在中国经济蓬勃发展过程中,本来迎接他们的应该是不断攀升的“红地毯”和亿万民众的仰视和敬重,然而半路落马,着实可惜。可惜他们不能再坚持自己为之奋斗多年的信仰,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惜他们在萌生犯罪的瞬间没有遇到制度的壁垒,让培养他们的成本付诸东流。

  市场经济是一个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经济,也是易于“制造”腐败的经济。客观上我们承认,市场经济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种诱惑力不仅让你有创造欲望,一夜成名,也引诱你投机取巧,侥幸“过海”。然而,海非一池小水,你能侥幸过去吗?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你之财,据为己有,恐惧将伴你“过海”。前一阵子听到一位逃亡国外的腐败分子难以承受恐惧之心要回国自首,他过了空间的海,过不了人生的海。何必呢,将自己辉煌人生做赌注,伸手被捉,赔了多占的,赔了今日的,还得搭上自己的未来,把昨天的辉煌也赔上,遗臭万年!

  上文可惜的是他们个人的修养,不仅把自己给毁了,还玷污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国家造成损失。下文思考的是他们卑鄙恶劣的伎俩为何能够得手,不仅把他们自己搭了进去,还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受到损失。培养一个干部,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付出成本,辛辛苦苦培养出的干部,一瞬间就被腐败俘虏了,那肯定是制度存在漏洞,监督出了问题。笔者记得美国的富兰克林总统曾经说过,大概意思是“如果一个组织存在不被监督的权利,那将会是很危险的”。回想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是不是存在对某些领导、部门主管监督的真空,让他有机会产生邪念、萌生侥幸。制度是对下的,不是约束某些领导的;领导制定制度是对人不对己,自己破坏制度被修饰为“灵活”和发展“需要”,使人们形成惯式,有制度也不能去监督领导。其结果呢,腐败萌生,害了领导,也害了组织。

  阳光是个好东西,无论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在阳光下你只能成长,阳光可以遏制你阴暗的东西,包括想法,长此以往,你就只有成长的习惯了。阳光就是公平,就是制度,就是监督,利人、利己、利组织。国资委不断改进的纪检检查工作、业绩考核体系以及正在推进的以董事会建设为代表的公司治理变革,就是遏制腐败的阳光。

  《国企》评选“三大央企高管落马”进入十大新闻,亦可称之为阳光的一束,它们共同沐浴央企发展,沐浴央企高管成长,相信给央企抹黑的类似之事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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