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王 勇
(2011年1月12日)
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要。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作了工作报告。这次会议的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11年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刚才,郝明金同志代表中央纪委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各级企业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好,抓好落实。强卫东同志的报告总结了2010年的工作,提出了2011年的任务,通报了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形势与情况。报告是经过党委认真研究的,根据党委讨论的意见,我再强调几点,希望中央企业,包括国资委共同按照中央要求,深入贯彻好中央精神,落实好各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央企业的科学发展,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实现企业科学发展的有效保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提供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中坚,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我们要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出现违纪违法案件和问题,是对人民的失职渎职。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要求;中央企业所处的行业大多关系国计民生,不断提高运行质量,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是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要求;中央企业有一千多万职工,还招聘或雇用了几百万的农民工和临时工,还有几百万的离退休职工,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凝结着广大职工群众的心血和汗水,搞好中央企业,也是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的要求。我们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和保证中央企业健康发展,为全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动中央企业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力保证。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做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张德江副总理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提出了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并且提出围绕实现这一目标,要大力实施“五大战略”,加强“三大保障”。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给反腐倡廉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的规模、资源配置范围和国际化经营将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对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要求越来越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序运行的工作越来越多,强化管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也越来越重。我们要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减少决策和管理上的失误,进一步有效防止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为中央企业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的根本要求,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贺国强同志的报告提出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的要求。中央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骨干,更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方面作出表率。中央企业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做强做优的关键时期,只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才能保证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十二五”规划目标落实到位,才能保证企业的发展战略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班子要坚决执行好各项制度规定,把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资委党委制定的制度规范性文件、经营层作出的制度规定等贯彻落实到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纠正各级企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
二、认真总结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
国资委成立以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快改革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保障和促进了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实践中,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保证企业的科学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历史经验、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全面贯彻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为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必须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反腐倡廉建设是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整体谋划,不断拓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和有效途径,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之中,找准反腐倡廉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解决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不断提高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遵循企业发展规律,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符合企业实际、体现企业特色,是提高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关键。必须充分运用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优势,把强化权力制约同完善公司治理相结合,把防范腐败风险同完善企业管理相结合,把解决反腐倡廉深层次问题同企业改革创新相结合,把提高惩治腐败能力同增强企业管控能力相结合,实现体制制衡、机制约束、制度防范、流程控制、科技支撑、监督有效,切实把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四是必须坚持企业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全员动手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格局。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不断巩固全员动手抓反腐倡廉的工作局面,确保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长抓不懈。
这些经验和认识,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积累的宝贵财富,我们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更好地指导实践,努力把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推向前进。
三、2011年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2011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关于2011年的工作,郝明金同志提出了要求,强卫东同志作了具体部署,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着力维护职工群众权益。要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思想上尊重职工群众、感情上贴近职工群众,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完善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拓宽、畅通职工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要切实加强各级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决纠正不顾职工群众利益甚至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职工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成效。要切实把改善职工生活作为正确处理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利益,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二)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对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资委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政令畅通。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加大综合监管力度,进一步统筹协调各项监管职能,整合监督资源,做到重要信息共享、重要情况会商、办理情况相互反馈,不断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监管的整体性和有效性。要抓好督促整改,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蔓延成严重问题,同时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保障“十二五”规划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
(三)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在制定实施企业“十二五”规划中抓好总体部署,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因企业的改制重组而滞后,不因领导人员的变动而削弱。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经营管理体系之中,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创造的实践经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和工作手段,加快构建具有中央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都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做到党要管党、管党要从严。党委(党组)书记对董事会、经营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是第一责任人。都要做到“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纳入企业总体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全员全方位一起抓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每年要向国资委党委和纪委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五)稳步推进巡视工作。巡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查找问题、加强监督推动企业的工作。从国资委巡视试点情况看,通过巡视了解了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大量真实情况,既反映了企业领导班子落实中央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拼搏的好典型,又发现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推动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010年9月召开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0年12月,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国资委成立巡视机构。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紧组建好6个巡视组,扎实推进巡视工作,为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企业科学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目前还不够健全的,要按照意见加快健全完善,人员力量薄弱的,要抓紧重点充实人员。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理论,深入钻研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和专业知识,同时也要钻研企业经营的知识,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提高监督和服务的水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培养综合型、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党委(组)要加强培养和交流,把年轻、有培养前途的经营管理干部放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去锻炼。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有利条件。
借此机会,我还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正确对待权力。现在,中央企业规模已经很大,平均资产规模接近2000亿元,大的企业一年的投资规模高达数千亿元。应当说,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手中的权力很大,责任也很大。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为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做更多的事情,得到大家的尊重;用不好就会给国家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也会断送个人的前途,对不起培养我们的组织,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刚才强卫东同志通报的情况,是我们身边鲜活的例子,都是深刻的教训。现在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够规范,我们都面临着各种风险和诱惑,需要我们中央企业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以更高的境界和党性修养,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都要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贯彻执行好廉洁从业规定,经常对照自己的行为,检查自己的所作所为。要守住底线,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门,做廉洁从业的表率。
二要谦虚谨慎。这几年,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成绩很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肯定我们取得的成绩,国内外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各级领导班子、广大职工群众辛勤工作的结果,希望大家更不要忘了,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也是各部门、各地方、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要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在发展中,自己与自己比,比较欣慰,与国外同行业先进企业相比,许多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需要我们埋头苦干,迎头赶上。需要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在工作中发现和解决本单位尤其是个人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怕有问题,就怕认识不到问题,要学会否定自己,学会自己给自己提问题,学会反思自己,学会改进自己,改进工作方法、思维定势、工作习惯。在与各部门、地方的合作交往过程中,在与各合作伙伴的经营活动中,要主动沟通协调,要学会与各方面利益主体的协调,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中央企业都生活和根植于31个省市,发展好自己,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要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沟通协调问题态度要明确,语言要和谐,要多拜访、多沟通、多说明,创造中央企业发展的和谐环境,维护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要艰苦奋斗。中央企业这些年发展很快,实力越来越强,日子越来越好。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话说,成由勤俭败由奢。企业领导人员尤其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奢靡享乐。要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地用在企业的改革发展上,用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上。要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严格控制消费水平,依法依规控制好职务消费,增强职务消费的透明度,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在这个问题上,集团相对控制的较好,但是一些二、三级企业花钱大手大脚,包括购公务车,越来越高档。中央领导同志三令五申强调中央企业要严格规范职务消费。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了公务用车的标准,正在与有关部门商量。文件印发后,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包括规范下级企业,严格按规定办。
四要关爱职工。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凝结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心血和汗水。广大职工是中央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办好企业最可依靠的力量。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普通职工,要换位思考。要坚决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努力使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中央企业是个大家庭,每一个职工都是家庭的成员,要关心职工,爱护职工,体察职工冷暖,了解职工诉求,认真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真正落实好总书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岁末年初,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党委要开展送温暖活动,要特别关心帮助低收入和困难职工,对于特别困难的家庭要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同志们,国资监管事业、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强卫东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时间:2011-03-10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强卫东
(2011年1月12日)
我受国资委党委委托,报告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的要求,总结2010年工作,部署2011年任务。
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国资委、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紧紧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发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优势,初步形成了出资人监管与党内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相协调的大监督格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国资委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责任分解,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等牵头任务,促进和带动中央企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央企业狠抓责任落实,对10万多名各级领导人员进行考核,750人因落实责任制不力被减扣薪酬,167人被取消评优资格,337人受到党纪处理,有力促进了责任制全方位、各层级的落实。大部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深入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航天科技把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工程和系统工程,南方电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责任制制度体系,南航集团制定了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中国国电、一汽集团、中国二重、中航集团、中广核集团等细化考核内容,采用多种考评方式,进行责任考核。二是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更加全面。中央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通过“阳光交易”,防止暗箱操作。中远集团、中化集团、中国铁建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植入风险管理。中国华能、哈电集团等积极探索与内控制度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东风公司将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企业标准化管理相衔接。宝钢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理念,运用到电子采购平台和网上招标平台建设中。中国石化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化。三是积极探索构建基本框架。国家电网构建“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和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中国华电以“大纪检”的理念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航天科工、武钢等坚持整体设计,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入管理系统。中航工业、中国中铁等从教育、约束、监督、评价、惩治、保障等方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四是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健全。中国石油协调内部建立联合监督和区域性管控模式。中国海油“五位一体”大监督体制向所属单位全面推进。鞍钢等推进垂直监督模式。中国化工、中国南车等形成了内部综合监督、外部企检共建机制。中国电信健全预算委员会等决策支撑机构,合理分权,科学决策。中国黄金建立了纪检监察和审计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联动监督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扩大内需项目检查工作效果明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资委组织88家承担项目的企业和承建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检查项目共5251个。国资委派出5个督查组,对32家企业承担的83个重大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纠正了一些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对32户中央企业2009年资本预算性支出,特别是预算资金投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决算审计复核,完善资本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灾后重建、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等专项支出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保障了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二是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和国资委安排,中央企业认真组织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自查项目共50859个,发现问题13498个,整改10896个。国资委派出检查组,对工程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系统分析发生问题原因,出台了《关于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规范整改、系统治理。中央企业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建工程管理、企业投资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重点问题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工程治理工作长效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三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国资委及时动员部署,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自查自纠面达到100%,自查自纠阶段共发现“小金库”7711个。在此基础上,国资委抽调450余人组成25个检查组,对26家企业开展了重点抽查,进一步核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清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效能监察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中央企业普遍对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活动开展效能监察,有关企业配合工程治理工作开展效能监察。中国建筑开展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效能监察,东航集团开展基础管理效能监察,中国商飞针对新支线飞机项目开展效能监察,中粮集团统一开展招标管理效能监察。中国联通等共开展54个非主业宾馆酒店经营管理效能监察。国家电网等组织效能监察优秀成果评价,促进工作规范发展。一年来,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立项共22788项,查出违规资金2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节约资金101亿元;提出监察建议66129条,作出监察决定3644个,制定和完善33782项规章制度。
此外,产权交易制度检查扎实有效。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产权交易制度的落实,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交易监测,会同财政部等六部委建立联合检查,对京、津、沪、渝等4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审。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高度评价了国资委推动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工作。
(三)加强教育监督,推进了企业领导人员作风转变。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中央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开展廉洁从业教育4.6万场次,219万多人参加;中国三峡集团每季度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电信科研院开设网上廉政之窗,中国五矿利用公司内网《反腐之窗》开展廉洁从业教育,上海贝尔开展廉洁从业知识在线测试活动。东方电气集团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巡回讲座。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对照检查,认真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国资委党委对2008年来150名新任职的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集体廉洁谈话。中央企业认真召开廉洁从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开展述廉议廉,组织民主测评,对违反《若干规定》的2300多人进行警示谈话,对8万多名领导人员进行任职谈话;对2007年度—2009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社会福利保障以及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兼职取酬46人,纠正不规范持股4000多人;对44家中央企业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检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5万多名领导人员实行了廉洁承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普遍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
(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始终注重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各项监管制度中,在董事会建设、企业负责人考核、产权管理、改制重组、主辅分离、国有资本预算管理、薪酬管理、对外捐赠、高风险业务、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监督检查、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坚持权责对等、内部制约、责任追究等内容,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印发了《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制定了《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备案制度等反腐倡廉制度。中央企业围绕财权、物权、事权、用人权,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若干规定》配套制度2000多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盐公司及所属二级企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神华集团、国家核电、中国普天、中国诚通等完善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配套制度,中国外运长航制定了境外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实施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阳光工程行动计划”,中国电子等企业制度的操作性不断增强。
(五)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
2010年,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善办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大力查处工程治理领域中的腐败案件。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国资委纪委筛选100个典型案例,编写了《镜鉴——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教育读本》,开展专题教育。中核集团、中国移动、中煤集团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案例教育。中央企业共开展警示教育2.7万场次,195万多人参加。
(六)加强巡视监督,促进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的改进。
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试点基础上,加大力度,对6家中央企业开展巡视。向中央有关部门和国资委党委提出意见建议8条,向被巡视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8条。通过巡视,了解和掌握了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大量真实情况,为国资委党委及企业党委(党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发现并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被巡视企业的工作,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和职工群众的支持拥护。中国电科、中国石油、中国电力、中铝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国投等30多家企业派出263个巡视组,对470个所属企业进行巡视,提出2400多条整改建议,督促所属企业落实整改意见,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推动了被巡视企业的工作。
(七)加强组织建设,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
中央企业高度重视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2号文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增加编制2234人,岗位交流6294人。兵器工业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由过去的3个处9个人增加为4个处18个人。中储粮总公司完善了专职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在岗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五严守、五禁止”的纪律要求,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在此,我代表国资委党委、纪委,感谢一年来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和支持!感谢所有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同志们,感谢纪检监察战线同志们的不懈努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一些问题:一些企业管理粗放、制度不严密、执行力不强,少数二、三级企业发案较多;有的企业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不强;职工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还比较薄弱。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 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企业“十二五”时期的总体思路,2011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专项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完成中央纪委提出的各项专项治理任务。围绕国资委“十二五”时期的“一大目标、五大战略、三大保障”,结合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一要认真检查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措施的执行情况。采取各种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强化境外资产监管,确保中央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二要加强对中央企业各项产权管理工作的检查。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对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其中,对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同步监督,推动国有产权管理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三要扎实抓好工程治理的整改工作。依据《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工程项目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四要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与梳理管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相结合,加强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五要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禁止以开展活动为由摊派费用或滥发钱物。六要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制定相关规定,抓好落实。七要针对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提高效益、防治腐败、强化执行力。
(二)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年度检查工作。在抓好自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抽查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为主题,进一步开展促进活动,深入实践、积极探索,加快建立具有中央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五条防线”。一要构建好腐败风险预警防线。做好腐败风险的信息收集、识别和评估等工作。二要构建好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廉洁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增强廉洁从业教育的实效性。三要构建好决策风险防线。逐步形成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高效运转又有效制约的机制。四要构建好权力运行风险防线。要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技术防控,搞好法律风险防范,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五要构建好惩处腐败行为的惩戒防线。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责任、党纪责任、领导人员问责和法律责任等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的力度。
健全“四个协调机制”。一要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解决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等要素间有机联动的问题。二要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解决好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有效监督等问题。三要健全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与所属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解决好指导促进、整体建设的问题。四要健全国资委、中央企业与司法机关等外部监督机构的协调机制,解决好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和共同维护企业稳定的问题。
强化“三个保障”。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保障。二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强化激励保障。三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结合“四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进领导人员作风。一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服务职工、联系职工和保障职工权益制度。二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开展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综合考评,坚决纠正违规进行非主业投资、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盲目追求做大等行为,不搞虚报浮夸。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备案制度,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巩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三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严格执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和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行企务、厂务公开和重要业务“网上操作、阳光运行”。四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集中加以解决,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健全职工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对损害职工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组织开展综合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
国资委将对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若干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12号文件的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检查。中央企业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完善配套制度,督促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抓好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薪酬管理、福利保障、职务消费和对外捐赠等规定的落实,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建立健全决策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决策管理;抓好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把12号文件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依纪办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重点查办借企业改制重组之机,内外勾结、贪污受贿、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侵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要充分利用各种监督资源,统一调配办案力量。要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加强办案指导和督办工作,健全案件逐级报告制度,搞好案件统计工作,真实反映违法违纪案件情况。要完善和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六)积极开展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健全巡视机构,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制定符合中央企业特点的巡视工作制度,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巡视成效。把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对象,把企业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任务,抓住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国资委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增强监督的综合效应。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巡视工作。
(七)坚持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要创新监督体制。探索纪检监察机构融入公司治理的问题,探索垂直监督和区域监督等方式方法,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加强权力制衡,防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失误、权力失控。二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委(纪检组)的组织协调作用,逐步由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统一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派驻子企业监事会、巡视等机构,增强监督的协同性,形成监督信息互通、检查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三要健全制度体系。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改制重组、资本运营、国有产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境外资产监管、广告投放管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等制度,制定《廉政准则》、《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制度、健全职工董事、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全员业绩考核,建立健全职工违规处理、企业领导人员问责等责任追究制度。四要坚持制度规范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有效方法,用网络信息技术保证制度的执行力。
(八)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落实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思想组织保证。
要充分认识中央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作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牢固树立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廉洁公正的意识。要加强能力建设,以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为抓手,打造一支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保持良好形象。要求真务实,深入实践,把握规律,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同志们,今年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在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真抓实干、积极推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保障和促进中央企业科学发展,为保证“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做强做优中央企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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