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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将全额油补城市公交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门获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中央财政将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6月30日前拨付到受益对象。记者昨日从湖南省财政厅获悉,目前,相关通知精神已在国家财政部网站公示,但正式文件暂未收到。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简称两个《办法》,规定从2010年元旦起,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

  两个《办法》明确了启动补贴机制的价位水平: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补贴前的水平,即每吨汽油高于4400元、每吨柴油高于3870元时,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低于上述价格水平时,国家停止油价补贴。

  据了解,过去对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行业的燃油补助都是由地方政府财政来承担的。按照最新油价,城市公交企业的油价补贴将全部由中央财政支出,同时会负担部分出租车的油补。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补助用油量等情况后,需在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